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真实的基督教 #838

838.我与他们谈论

838.我与他们谈论的下一个主题是主救主。我首先说,神本质上是神性之爱,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。爱就其本身而言,只寻求与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,神性之爱只寻求将它自己与人结合,并将人与它自己结合,甚至直到它在人里面,人在它里面。既然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,那么很明显,神就是这样一团火,故不可能在人里面,并使人在祂里面,因为这样祂就会使整个人都化为一缕烟和灰烬。但由于神出于祂的本质燃烧着一种爱,渴望将祂自己与人结合,所以为了做到这一点,祂必须用一个身体来遮盖自己,以适合人接受祂并与祂结合。因此,祂降临,并照着自创世时祂所建立的秩序取了一个人身。这秩序是,一个人身应当通过从祂自己发出或产生的能力中成孕,被带到子宫并出生,然后在智慧和爱上成长,从而接近与它自己的神性源头的合一。通过这种方式,神变成了人,人变成了神。关于祂的圣经清楚教导并证明,事实就是这样,圣经存在于基督徒当中,被称为圣言;在其人身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的神自己宣称,父在祂里面,祂在父里面,凡看见祂的,就看见了父;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达到同样效果的说法。

理性也能看到,其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的神,无法以其它方式将祂自己与人结合,并将人与祂自己结合。诸如它本身那样的太阳的火不能触及人,更不用说进入他了,除非它用大气来遮盖它的光线,从而通过通过一种缓和的热以一种适合的形式来呈现它自己,或说让自己以一种适合的状态被感觉到。纯粹的以太不能包裹一个人,更不用说进入他的支气管了,除非它被空气包围,或因空气而变得稠密,从而适应人类的需求。鱼甚至不能在空气中呼吸,只能在一种适合其生命的元素中生活。此外,地上的国王不能亲自和直接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事务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来管理,他们一起构成他的皇家体系。人的灵魂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,与他交往,给予他爱的证明,除非通过身体。那么,神若不通过祂自己的一个人身,怎么能如此行呢?当非洲人听到这些话时,他们比其他人更充分地感知到它们,因为他们在内在理性上更优越;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感知来赞同它们。
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#49

SS49.至此,我已

SS49.至此,我已说明,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。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。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,是何性质,这从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228—233节)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。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,因而针对地狱。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。此外,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;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,同时被带出地狱,引入天堂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,直至它的末端之后,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。

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,祂对大祭司说:

从今以后,你们要看见人子,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,驾着天上的云降临。(马太福音26:64; 马可福音14:62)

“人子”是指圣言方面的主;“天上的云”是指字义上的圣言;“坐在神的右手边”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(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:19)。在犹太教会,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;论到参孙,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,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。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。

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,对此,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:

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,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;若剃了我的头发,我的力气就离开我,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。(士师记16:17)

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(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),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,除非他知道“头”在圣言中表示什么。“头”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;因此,“头发”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,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。

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,这就是“头发”的含义,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:

他们不可剃头发,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。(民数记6:1–21)

由于同样的原因,经上规定:

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,免得他们死亡,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。(利未记10:6)

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,头发如此神圣,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,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,如此描述祂的头发:

它们白如羊毛,白如雪。(启示录1:14)

同样的话论及“亘古常在者”(但以理书7:9)。关于这个主题,也可参看前文(35节)。简言之,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,是因为在那里,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,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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